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应当如何进行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若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且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此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这是因为,在此阶段养老保险金尚未实际取得,其数额处于不确定状态,且领取条件尚未成就,不具备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现实基础。

然而,对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处理方式则有所不同。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毕竟,这部分费用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凝聚着双方的努力与付出,理应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畴。

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养老保险金的特殊性质,也兼顾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财产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在面对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分割问题时,双方应依据法律规定,理性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