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婚内购买一套只属于自己的房子?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一、书面约定财产归属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双方明确约定婚内购买的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夫妻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并注明购房款来源(如婚前存款、个人继承等),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以增强效力。
二、使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保留证据
若购房资金来源于一方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资金来源(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公证文书等),同时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该房产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需注意,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用工资收入还贷),则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补偿另一方。
三、父母全款赞助并签赠与协议
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必须是全款,必须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并在《赠与协议》中明确表达“房子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