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数载非亲生,丈夫可以要赔偿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丈夫发现养子数载非亲生,有权依据《民法典》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妻子隐瞒子女非亲生事实,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构成“有其他重大过错”,丈夫作为无过错方,可据此主张赔偿。
从财产损失角度看,丈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非亲生子女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本应由孩子亲生父亲承担,现由丈夫承担。因此,丈夫有权要求妻子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
此外,妻子隐瞒真相的行为,给丈夫带来极大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结合抚养时间、精力投入、精神痛苦程度等因素,酌情判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