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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配偶擅自处分共有房产,该处分行为是否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男方患脑梗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女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男方监护人诉请确认无效。法院判决:处分行为无效,房屋恢复共有状态,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财产权益。

 

刘颖新律师评议】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财产由监护人维护,配偶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律无效。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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