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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房改房,离婚时能否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夫妻出资以男方父亲名义购买房改房,登记在父亲名下,离婚时要求分割。法院判决: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款按债权处理。
【刘颖新律师评议】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改房,夫妻仅为出资的,不享有产权,只能主张返还出资款。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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