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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与婚外第三者,另一方能否追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男方将婚内共有房产无偿过户给第三者,女方发现后诉请返还。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应返还房屋,恢复至夫妻共有状态。

 

刘颖新律师评议】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全部赠与行为无效。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同共有财产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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