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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一方反悔能否撤销?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夫妻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婚生子所有,未过户,男方再婚反悔要求收回房屋。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具有身份属性,不得单方撤销,应继续履行。
【刘颖新律师评议】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与身份关系绑定,依法不可任意撤销。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条: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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