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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违建房在离婚时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简介

魏先生和蒋女士在婚姻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村里一套禁止向集体外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且该房部分属于违章建筑。离婚时,双方都主张分割该房产的使用权益。

 

刘颖新律师点评

对于小产权房和违章建筑,法院的基本处理原则是:不予处理所有权,只处理使用权。由于该房屋本身不具有合法产权,无法像普通商品房一样进行所有权分割。法院可能会根据房屋的来源、出资情况、双方住房条件等因素,判决由一方继续使用,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补偿款。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则可能面临被行政机关拆除的风险,双方只能就拆迁可能产生的部分补偿或投入的装修款等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小产权房的流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