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接受赠与的房产,产权归属如何确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房产赠与在夫妻生活中并不少见,而确定夫妻一方接受赠与的房产产权归属,需要依据赠与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夫妻一方接受赠与房产时,赠与人的意愿至关重要。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夫妻一方,比如赠与合同里写明“此房产仅赠与甲方个人,与甲方配偶无关”,并且办理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将房产登记在受赠一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赠与人有明确的意愿,法律尊重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护其财产处分的权利。例如,一位老人为了照顾自己的子女,在子女结婚前或者结婚后,通过赠与合同将一套房产明确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这种情况下,房产就归该子女个人所有。
相反,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一方,或者表述比较模糊,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我国法律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比如,赠与人只是简单地说将一套房产赠与小两口,没有明确是赠与哪一方,那么这套房产在婚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还需要考虑赠与的时间。如果是在婚前接受的赠与房产,并且符合只赠与一方的条件,那就是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后接受的赠与,又没有明确只赠与一方,那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同时,房产的登记情况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即使赠与合同有相关约定,但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也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接受赠与,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因为房产赠与产权归属问题产生纠纷,赠与人和受赠人最好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的归属。如果是夫妻一方接受赠与,也可以另行签订协议,对房产的产权进行约定。这样,在发生争议时,就有明确的依据可以遵循,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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