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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购买房产,分割时一方未参与支付首付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如果夫妻一方没有参与支付房产的首付,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

夫妻共同购买房产时,一方未参与支付首付,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一方未参与支付首付,只要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房产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但一方未参与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房产及其增值部分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来决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比例。

在厦门的一个案例中,吕女士和汪先生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首付由汪先生父母支付,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离婚时,吕女士主张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汪先生则认为房产应归其所有。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首付由汪先生父母支付,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且房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汪先生所有,汪先生需按照房产剩余价值的35%向吕女士支付折价补偿款。

如果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还贷记录、资金来源等,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