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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另一方能否要求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另一方是否能要求分割,取决于房产的性质和购买时间。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且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还贷,或者房产在婚后变更登记为双方共有,那么这部分房产或增值部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此外,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将房产变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也应按约定处理。

举个例子,王某与马某再婚后,马某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未告知王某。离婚时,王某发现该房产并要求分割。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未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且未提供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证据,最终判决马某支付王某售房款的一半作为补偿。

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另一方认为自己有权分割,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记录、还贷记录等。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应保留好相关文件。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