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装修或增加了房屋价值,这部分增值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装修或增加了房屋价值,这部分增值是否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婚后增值部分一般属于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装修,或者共同还贷导致房产增值,这部分增值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举个例子,小张婚前买了一套房子,花了100万元。结婚后,他和妻子小李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花了30万元。后来房子升值了,卖了150万元。离婚时,小张和小李就房子增值部分的分割产生了纠纷。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子的增值部分不仅包括房价自然上涨的部分,还包括装修带来的增值。装修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增值也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把增值部分的来源和贡献都算清楚,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在平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装修合同、还贷记录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分割财产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