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调换中的安置房选择与差价结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知识点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其安置房选择和差价结算是核心关注点。产权调换实行等价互换原则——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应等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加上各项补偿之和。在选房方面,被征收人只能选择与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法定面积最接近的户型。如果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超过安置房最大户型面积,经本人申请、征收方同意,可以选择多套安置房,但所选安置房总面积不超过被征收房屋法定总面积。在差价结算方面,分别评估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价值,计算差值。如果安置房价值高于被拆迁房屋,被征收人需支付差价;反之,征收方应支付差价给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安置房楼层差价由拆迁人确定。需注意,在旧城区改建中,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在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进行产权调换——这一权利是法定的,不能随意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