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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我的房子值多少钱”。拆迁补偿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而房屋价值的评估,并非由政府或拆迁方“一句话定乾坤”,而是一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科学程序。了解评估规则,才能避免“被定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评估主体:由被拆迁人参与选定
拆迁房屋的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签等方式确定。这一机制旨在保障评估的独立性与公正性,避免“内定”机构带来的不公。
二、评估标准:不得低于市场价
评估的核心原则是“市场比较法”,即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法律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意味着,评估不能“闭门造车”,必须真实反映市场行情。
“类似房地产”通常指:同一区域或相近地段;相同或相似用途(如住宅、商业);相近建筑结构、房龄、楼层、朝向等。
三、评估方法: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评估机构通常采用多种方法综合测算,主要包括:
1.市场比较法:参考近期成交的同类房屋价格,进行区位、面积、装修等因素调整;
2.收益法:适用于出租或经营性房屋,按未来租金收益折现计算价值;
3.成本法:以重建成本扣除折旧,适用于特殊结构或无市场参照的房屋。
评估机构会结合房屋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确保结果合理。
四、评估过程:公开透明,可监督
评估并非“暗箱操作”,而是有严格程序:
1.选定机构:被拆迁人参与选定评估单位;
2.实地勘察:评估人员入户测量、记录房屋结构、装修、面积等;
3.初步结果公示:评估报告初稿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4.复核与异议: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
5.专家鉴定: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可向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评估依据的关键因素
评估结果受多项因素影响,主要包括:
区位:地段、交通、学区、配套等;
面积与结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年代、材料;
用途: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用途价值不同;
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出让/划拨)、剩余使用年限;
装修与附属设施:精装修、院落、车位等可计入评估。
六、警惕评估“陷阱”
需注意以下常见问题:评估时点错误(如以拆迁后价格为基准);忽视装修、附属物价值;未考虑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未公开可比案例,缺乏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