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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拆迁利益分配协议的法律效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案例

【案情简介】

老钱家宅基地拆迁,获得三套安置房和100万元补偿款。作为户主的老钱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与儿子、儿媳、女儿共同签订了一份《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约定:儿子儿媳得A房,女儿得B房,老钱夫妇得C房,补偿款由老钱支配。该协议由所有家庭成员签字摁手印。后儿子与儿媳离婚,儿媳依据该协议要求前夫履行,将A房过户至其二人名下。

 

【刘颖新律师评议】

这份《家庭财产分配协议》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一份有效的民事合同,对全体签字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儿媳可以依据该协议,主张其对A房享有的权利。在离婚诉讼中,她可以要求确认A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据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其前夫不配合,她可以单独提起合同纠纷之诉,要求法院判决履行该家庭协议。

此类家庭内部协议是避免拆迁后家庭内斗的最有效工具。它明确了各方权利,固定了分配方案,极大地减少了未来的不确定性。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