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拆迁补偿款下发前,继承人之间的分配纠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案例

【案情简介】

王大爷的老宅拆迁,签订补偿协议后,在补偿款尚未发放时,王大爷不幸病逝。他的两个儿子对如何分配这笔未来的补偿款产生争议。

 

【刘颖新律师评议】

王大爷签订补偿协议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转化为对拆迁方的债权(要求支付补偿款的权利)。这笔债权属于王大爷的遗产。

应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两个儿子及可能存在的配偶、父母)共同继承。

继承人可以协商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请求分割该笔补偿款债权。待款项到位后,按判决比例分配。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