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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世,子女能要求分家析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案情:老人身体尚可,几个子女因拆迁款分配闹翻,其中一个起诉要求现在就分家析产、把房子分到各人名下。

分析: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家庭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老人健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尚未解体时,一般不支持立即分割全部家庭财产;但如果出现共有基础事实上已经丧失、共有财产被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家庭矛盾激烈无法共同生活、或一方因重大疾病急需费用等"重大理由",法院可以支持分割。

刘颖新律师提示:老人健在时,更稳妥的做法是先确认各自的出资与份额,再由老人通过分家协议、遗嘱、赠与或者设立居住权等方式作出安排。贸然起诉要求分割全部房屋,往往被驳回,还会恶化家庭关系、加重老人负担;确有紧急情形的,应把"重大理由"的证据准备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