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分家析产案件,该把谁列为被告?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案情:老大起诉要求分家,只把占着房子的老三列为被告,其他兄弟姐妹一个都没列。开庭时法官问:其他人对这套房子有没有权利?案子因此被要求追加当事人,拖了大半年。

分析:分家析产是对共有财产的处分与分割,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应当把全体共有人(或者全体继承人)都列为当事人。遗漏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的,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必要时依职权追加;应当追加而未追加的,属于程序违法,二审可能发回重审,判决生效后也可能被再审纠正。

刘颖新律师提示:起诉前先理清"谁对这份财产享有权利":共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代位继承人和转继承人都要列明。对不愿意起诉的共有人,可以列为共同原告,或者申请追加为第三人,由其当庭表明是否放弃权利;对已经去世的共有人,要查清其继承人并一并列入。当事人列全了,判决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便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