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照顾老人的子女,能多分遗产吗?不赡养的会少分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案情:老母亲瘫痪多年,一名子女长期与其共同生活,独自承担日常照料、医疗护理与丧葬事宜;另外两名子女在母亲病重期间几乎未探望、未照料,也未参与后事,母亲去世后却起诉要求均等分割房产。
分析与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里的"均等"不是绝对的平均,扶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会直接影响份额。司法实践中,长期独自照料的继承人往往可获较大比例,未尽义务者则大幅少分。
刘颖新律师提示:想争取多分,就要用证据说明"主要扶养义务"——长期共同居住、日常饮食照料、就医陪护、费用支出、丧葬办理等,注意收集住院病案、缴费与护理票据、村委会证明、亲属与邻居证言;主张他人应少分的,也要证明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义务。此外,若老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优先按遗嘱继承办理,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