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扩建部分的权属认定规则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农村宅基地房屋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往往经历多次翻建或扩建,由此引发的权属争议是析产纠纷中的难点。法院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首先会区分三种情况:全家人签订了协议约定好房子谁建、建好后归谁,按约定处理;没有协议但能证明谁出资建房,出资建房的子女可以多分;没有协议也没有证据证明谁建房,只能按共有关系处理。每一次翻建,如果是部分家庭成员出资且翻建行为经过了其他全体共有权人的同意,翻建新增的房屋价值部分归出资的家庭成员单独所有,不会直接摊到所有原始共有权人名下。翻建老宅时,务必留存建材采购发票、施工费转账记录、工人证言等出资证据。北京农村宅基地房屋分家析产中,如果房屋后续有过新建、翻建、改扩建的情况,要到乡镇政府的规划部门调取当年的建房审批表,这些参与申请建房的家庭成员也会被认定为房屋的共有权人。需注意,亲属间在房屋建设、修缮等方面的出资出力,若没有明确约定为投资或借款,通常会被认定为无偿帮助,不能据此主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