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中房屋翻建、扩建部分的权属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农村房屋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往往经历过多次翻建或扩建,这些翻建、扩建行为通常由不同的家庭成员出资完成,由此引发的权属争议是析产纠纷中的难点。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此,对于翻建、扩建部分应当根据出资情况认定其权属。如果翻建、扩建是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完成的,那么新增部分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应当纳入析产范围。如果是由某个或某几个家庭成员单独出资完成的,那么新增部分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在析产时应当予以区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以原告婚后与其丈夫及公婆共同参与房屋翻建而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根据原告及其公婆事先自愿达成的析产协议,结合庭审中双方意愿进行了分割。需注意,若属于“户”内成员,则在房屋权属和搬迁利益分割上存在影响。对于翻建、扩建出资情况,主张方需承担举证责任,保存好出资证明、施工合同、材料购买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