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无权分娘家财产?法律给你撑腰,关键看这点!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陈旧观念,在法律上完全不成立。已婚女儿是否对娘家财产享有权利,核心在于判断其是否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做出过贡献,以及其户口是否仍在原家庭。
首先,贡献是权利的基础。如果女儿在出嫁前,将其劳动收入交给家庭,共同负担家庭生活、参与建房或购置家庭财产,那么她就对家庭共有财产的积累做出了贡献。即使婚后户口迁出,她依然对贡献期间形成的家庭财产享有份额。在分家时,她有权要求分割其应得的份额。
其次,户口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女儿的户口并未因结婚而迁出,仍然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她依然享有作为集体成员的相关权利。特别是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与户口紧密相关。在这种情况下,以“外嫁”为由剥夺其平等的财产权益,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然而,如果女儿婚后户口已迁出,且对婚后的家庭财产积累再无贡献,那么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婚后新增的家庭财产。她的财产权益主要体现在其婚后自己的家庭中。
专业建议: 外嫁女在面对财产被侵占时,应勇敢维权。重点收集两类证据:一是对原有家庭财产的贡献证据(如上一点所述);二是证明自己户口未迁出或仍享有成员资格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