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子女分家分得车辆,离婚时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已婚子女参与家庭分家析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得的车辆,在离婚时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婚姻纠纷中涉及动产分割的常见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分析此类车辆归属的核心,在于明确“车辆的购买资金来源”和“分家时的专属约定” 这两大因素直接决定车辆是夫妻共同所有,还是子女个人财产。
三种典型情形需清晰界定,对离婚财产分割结果产生直接影响:
一是分家分得的车辆,由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且车辆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若分家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车辆仅归子女一方”,则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车辆当前评估价值进行分割;
二是父母用个人资金购买车辆,分家时明确将车辆赠与子女个人,则该车辆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主张分割;
三是已婚子女用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家庭车辆的购买,分家时根据出资比例分得该车辆,车辆的对应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结合出资比例和车辆现有价值进行合理分割。
分家分割车辆时,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车辆购买资金来源,若约定车辆归子女个人,需在协议中注明“专属赠与”“与配偶无关”等内容,由父母、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同时可留存车辆购买发票、赠与协议等证据;子女用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家庭车辆购买或维护时,需留存相关凭证,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便于离婚时证明车辆权益的归属;离婚涉及车辆分割时,若双方对车辆价值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分割依据。若双方均主张车辆所有权,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若双方均不主张,可申请法院拍卖车辆,对拍卖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