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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3类房屋不能赠与,签了合同也无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并非所有房屋都能进行赠与,若房屋存在产权瑕疵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便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最终导致“房、权两空”。

 

第一类:产权不清晰的房屋。最典型的是“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比如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赠与;或房屋为家庭共有(如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买),部分共有人单独处分。这类赠与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权益,法律上无效。此外,房产证上有“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限制的房屋,在未解除限制前,也无法办理赠与过户。

 

第二类:不符合规划或未登记的房屋。包括“小产权房”(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违建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临时建筑”等。这类房屋因无法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赠与行为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受赠人无法取得合法产权,后续面临拆迁、纠纷时,权益无法保障。

 

第三类:已纳入征收范围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被依法纳入征收范围后,产权人不得再对房屋进行转让、赠与、抵押等处分行为。此时签订的赠与合同,因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且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建议赠与前,先核查房屋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证),确认无共有、抵押、查封等问题,必要时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权属状态,避免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