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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就生效?分家协议的3个“效力陷阱”,很多家庭吃了大亏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分家协议是分家析产的核心文件,但并非签字即有效,其效力需满足三个关键条件。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法有效的分家协议必须具备“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三大要素。

第一个陷阱是“无权处分”:若财产所有权属于父母,仅子女之间签订分家协议分割该财产,属于无权处分,协议自始无效。例如,父母名下的房产,兄弟二人私下签订协议平分,父母未签字确认的,该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第二个陷阱是“未公证未过户”:协议中涉及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特殊动产的,若仅签订协议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且未进行公证,财产所有权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比如父母在协议中承诺将房产赠与儿子,但未过户也未公证,事后可反悔收回房产。

第三个陷阱是“内容违法”:协议中若存在剥夺未成年人财产份额、免除赡养义务等条款,相关内容无效。例如,协议约定“子女放弃财产分割即可不赡养父母”,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建议签订协议时,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到场签字,涉及不动产的务必及时办理过户登记,重要协议可办理公证增强效力,同时避免出现违法违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