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平分财产!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90%的人都搞错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分家析产的核心前提是分清“家庭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这是避免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家庭共同财产必须满足“共同生活、共同创造”的核心条件,具体指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劳动所得、共同出资购置,或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
实践中最易混淆的场景有两类:一是父母出资购房,若未明确约定“只赠与子女一方”,且房屋用于家庭共同居住,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二是子女婚后与父母共同建房,即便子女出资比例不同,只要参与共同劳动或承担家庭开支,就有权主张分割份额。
需特别注意三类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一方婚前财产及婚后增值部分(无共同经营行为)、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个人的财产。例如,老张婚前全款购房,婚后与子女共同居住,该房屋仍属老张个人财产,分家时不可分割;但子女婚后出资对房屋翻新扩建的部分,应视为家庭共同财产。
建议分家前先梳理财产来源:收集购房合同、出资凭证、劳动收入证明等,明确哪些是共有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避免将个人财产纳入分割范围引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