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分家析产的核心差异——宅基地与公房的不同规则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城乡财产性质的差异导致分家析产规则存在本质区别,核心分歧集中在不动产处理上:
农村地区以“宅基地房屋”为核心争议点。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分家析产分割的是地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归属转移,但需遵守“一户一宅”政策。城镇户籍子女可通过析产获得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得翻建、扩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使用权自动回归集体。例如,农村父母与子女共同盖房,子女婚后落户城镇,分家时可分得房屋份额,但房屋倒塌后无法重新申请宅基地。
城镇地区则常见“公房析产”问题。公房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家庭成员仅享有承租权,析产需符合单位分房政策。若公房为家庭共同承租且符合“共同居住+户籍在册”条件,同住成员可主张承租权变更或拆迁利益分割;若为个人承租,仅承租人及其配偶享有相关权益,其他家庭成员无权参与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