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分割的实操要点——过户、补偿、居住权需一并考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中价值最高、争议最多的部分,分家析产时需结合“房产性质、使用需求、成员意愿”确定分割方式,核心实操要点有三:
一是“分割方式的选择”。若房产可实物分割(如多套房屋、复式房屋可拆分使用),可按份额分配房屋所有权;若无法实物分割(如仅有一套平房、公寓),通常采用“折价补偿”或“共同共有”两种方式。“折价补偿”是指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按其他成员的份额支付相应价款(价款需参考市场价值,可协商或委托评估);“共同共有”是指所有成员继续共有房屋,约定使用方式(如轮流居住、出租后分配租金),但需注意,共同共有可能因后续使用、处分产生新争议,需在协议中明确细节。
二是“过户登记的必要性”。房产分割后,需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变更至实际权利人名下,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例如,协议约定房屋归儿子所有,但未办理过户,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仍可主张继承该房屋(因登记在父母名下,视为遗产),儿子需举证分家协议的效力,增加维权成本。此外,过户时需注意税费问题,家庭内部析产过户的税费通常低于普通买卖过户,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三是“居住权的设定”。若房产分割给子女,但老人仍需居住,可在协议中为老人设定“居住权”,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设立后,即使子女将房屋出售或抵押,老人仍有权居住至协议约定的期限(如去世),保障老人的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