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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财产也能分?游戏账号、直播收益的分家规则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随着虚拟财产价值提升,分家时游戏账号、直播账号、短视频粉丝号等成了新争议点。很多人以为“网络东西没实体,没法分”,其实《民法典》第127条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只要属于“共同创造”,就能纳入分割范围。

实务中,分割标准看“是否为家庭共同经营”:若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运营直播账号,直播收益属共有财产,可按贡献比例分;若账号是一方个人注册、独立运营,即便用了家庭设备,也属个人财产。比如张某一家共同经营农产品直播号,父母负责供货、张某夫妻负责直播,分家时法院按“供货占4成、运营占6成”分配账号收益。

游戏账号、虚拟货币的分割,若为共同充值购买,可折价补偿;若涉及个人专属等级、装备,通常归个人,但需补偿对方充值的部分。建议分家时对网络财产单独列项,明确归属和补偿金额,避免日后因“账号值多少钱”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