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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出力作出贡献大,可以多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知识点

在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中,若一方出资出力并对房屋作出较大贡献,确实可能依法多分割补偿款。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分割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无约定时,按份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存在重大理由时可请求分割。若房屋为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属于按份共有财产,则各共有人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分割补偿款。例如,一方出资60%且长期负责房屋维护,另一方出资40%但未参与建设,此时出资多且贡献大的一方有权主张按更高比例分配补偿款。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进一步规定,共有人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时,若共有物可实物分割且不减损价值,应按份额分割实物;若难以分割或减损价值,则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后分割价款。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出资凭证、建设维护记录、实际居住情况等证据,对贡献较大方的权益予以倾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