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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被一方擅自出售,其他共有人能否诉请确认处分无效并恢复析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案例
【案情简介】
兄弟共有房屋,兄长擅自出售给第三人,弟弟诉请确认无效。法院判决: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的处分无效,恢复共有状态后依法析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须全体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的可请求确认无效。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同共有不动产应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2.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未经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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