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相关法律服务>
分家析产案例>
分家析产知识点>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分家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当事人诉请撤销能否获支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案例
【案情简介】
父亲受子女胁迫签订分家协议,将主要房产分配给一子,父亲事后诉请撤销。法院判决:存在胁迫情形,撤销分家协议,重新依法析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分家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欺诈、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2.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