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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协议附赡养义务,子女未履行赡养,诉请撤销分家分配能否获支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分家析产 > 分家析产案例
【案情简介】
分家协议约定房产归小儿子,由其承担主要赡养义务,小儿子长期不履行,父母诉请撤销分配。法院判决:所附义务未履行,撤销该部分分家约定,重新析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附赡养义务的分家析产,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请求撤销财产分配。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附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遗赠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可取消受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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