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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籍子女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吗?继承后能翻建吗?这是可以的,房子能继承,但翻建不行。很多人有一个误解,觉得自己户口迁到城里了,老家的房子就跟自己没关系了,或者反过来,觉得既然房子是自己的,想怎么翻建就怎么翻建。这两个理解都不对。按照“房地一体”原则,房子是父母的合法财产,城镇户籍子女照样可以继承,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跟着房子走,暂时也能用。但用归用,你不能推倒重建。另外,大家还需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能继承的是房子,不是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个使用权跟村集体成员身份绑在一起。城镇户籍子女已经不是本村集体成员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子是父母生前合法建的,属于个人财产,不管子女户口在城里还是村里,都可以继承。按“地随房走”的规则,继承了房子,就暂时可以使用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也能去办不动产权登记,但证书上会注明你是“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这个注记本身就说明,你的权利来源是继承房屋,不是因为你有集体成员资格。
其次,继承之后能住、能修,但不能翻建。继承的农房可以继续居住、出租、做日常维护,屋顶漏了修一修、门窗坏了换一换,这些都没问题。但翻建、改建、扩建就不行了。翻建的本质是把旧房拆掉重新建,这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和规划许可,而申请宅基地的前提是你得是本村集体成员,城镇户籍子女一般不具备这个资格。实务中有个案子,当事人户口早迁到了城里,父母去世后继承了老家两层农房并办了证,后来房子年久失修想推倒重建,村委会和乡镇都以“非本集体成员不批宅基地”为由没有批准,最后只能修不能建。未经批准擅自翻建的,新建部分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面临责令拆除、罚款的风险。
第三,房子一旦灭失,地就没了。这是最关键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城镇户籍子女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依附在房子上的,房子在,地就能用;房子塌了、拆了,宅基地使用权就失去了存续的基础,村集体有权收回。而且相关规定明确,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以,房子越老越要好好维护,定期修缮、别让它长期空置倒塌,这是保住宅基地权益的唯一办法。
最后,刘颖新律师给大家几点建议。第一,父母去世后尽早去办继承登记,把不动产权证拿到手,证书上虽然会注明权利来源是继承,但这本身就是你合法权利的凭证,不办证将来拆迁或者有争议的时候会很被动。第二,房子能修就修,别让它塌。修缮加固不改变主体结构、不增加面积层数的,一般没问题;推倒重建、加层扩面积的,基本批不下来,别冒险动工。第三,如果房子确实已经严重损坏没法住了,可以咨询当地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了解有没有原址修缮的具体政策,各地执行尺度不完全一样,别凭感觉直接干。第四,遇到拆迁的,房屋本身的补偿归你,宅基地部分的补偿要看当地方案,有的归集体、有的按政策给使用权人,提前了解清楚当地标准,别稀里糊涂签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