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只确认了份额、没判协助过户,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这是不可以的,单纯确认份额的判决,不能直接拿去申请强制执行。很多人拿到判决书一看,上面白纸黑字写着自己享有25%的产权,就觉得万事大吉了,对方不配合就去找法院执行。但执行法官一看判决主文,只会告诉你一句话:这份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执行不了。按照法律规定,能作为执行依据的判决,必须含有明确的给付内容,说白了就是判决里得判令某个人去做某件事,比如协助过户、腾退房屋、支付款项。只确认份额,等于只说了“你拥有什么”,没有说“对方要做什么”,执行程序没有可以下手的地方。另外,在现实遗产继承实践中,大家还需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为什么确认份额的判决执行不了?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有给付内容,而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必须明确。曾经有过个案子,当事人在诉讼中只提了确认份额的请求,法院判他享有一定比例的共有份额,而没有判令对方配合过户。判决生效后对方不配合过户,他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不予执行,理由是原审判决仅确认权属比例,未判令对方配合过户,不具备可执行内容。当事人不服,一路申诉到最高院,最终仍然维持了不予执行的结论,明确认定单纯份额确权判决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其次,判决只确认份额的情况下,正确的出路是另行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不要拿着确认判决反复去执行法院碰运气,执行法院不会受理,去多少次都是一样的结果。正确的做法是,以生效的确认份额判决为基础,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一个新的诉讼,案由是“共有物分割纠纷”。这个诉讼和之前的继承纠纷是两个独立的案件,不需要重新确认份额,份额已经由生效判决固定了,你只需要请求法院对这套共有房产进行分割。
第三,共有物分割诉讼怎么打、能拿到什么结果?成套住宅一般没法拆成几份实物分割,所以法院通常会走变价分割这条路,判决把房子拍卖或者变卖,卖了的钱按份额比例分给每个人。民法典第304条规定,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如果你想要房子,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房子归你所有,你按照市场评估价向其他共有人支付对应份额的折价款,但前提是你有足够的钱支付。
最后,刘颖新律师给大家几点实务建议。第一,先看清楚判决书主文到底写了什么。如果写了“协助办理过户登记”,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起诉;如果只写了“确认享有百分之多少的份额”,别去执行法院碰运气,直接准备共有物分割诉讼。第二,起诉之前先想清楚你要什么,是要房子还是要钱。要房子就得准备好折价款,要钱就请求法院判决拍卖变卖,诉求不一样,举证和策略也不一样。第三,如果房子有人住着,起诉的时候可以一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腾退或者支付房屋占用费,别把这个问题留到下一轮纠纷。第四,最重要的,下次起诉的时候,诉讼请求千万别只写“确认份额”,一定要把“确认份额”和“判令对方协助过户/分割/腾退”组合在一起写,确权加给付双重诉求,判决下来之后才能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一步到位,别再走这种“确认了份额却执行不了”的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