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去世了,份额归谁?——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核心区别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关键看去世的时间点。如果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适用代位继承,由去世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顶上来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还没分完,继承人才去世,那适用转继承,去世继承人本该拿到的那份遗产,转给他自己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很多人把这两种情况搞混,以为都是一回事,其实差别很大。另外,在现实遗产继承实践中,大家还需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这两种制度最核心的区别,就在“谁先死”这个时间点上。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说,老人还在世的时候,他的某个子女就已经不在了。这种情况下,由这个去世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比如孙子女、外孙子女,来代替去世的子女继承祖父母的遗产。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已经去世了,遗产还没分完,这时候某个继承人也去世了。举个例子,爷爷去世了,遗产还没分,爸爸突然也去世了,这时候爸爸本该从爷爷那里继承的那份遗产,就转给妈妈和子女来继承,这就是转继承。如果是爸爸先于爷爷去世,那就是由孙子女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区别就在时间点上:代位继承是“先死”,转继承是“后死”。
其次,继承人的范围完全不一样。代位继承中,能参与继承的只有去世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也就是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这一条线,去世继承人的配偶是没有份的。曾经有过个案子,丈夫先于婆婆去世,妻子问自己能不能继承婆婆的遗产,法院明确告诉她不行,只有她的孩子作为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她作为儿媳没有继承权。但转继承就不一样了,转继承中,去世继承人应得的那份遗产转给他自己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可以参与。同样是一个家庭,如果丈夫是在婆婆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去世的,那妻子就可以作为丈夫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参与继承,和子女一起分丈夫应得的那份。这个差别非常关键,实务中经常有人因为搞不清这一点,白白错失了继承权。
第三,还有一个容易搞混的地方:转继承中,去世继承人应得的份额是作为他自己的遗产来处理的。也就是说,这笔遗产先由去世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规则来分,而不是直接由他的子女单独拿走。曾经有过个案子,老人去世后遗产还没分,其中一个儿子也去世了,这个儿子的妻子和孩子起诉要求继承。法院判决,儿子应得的那份遗产由他的妻子和孩子共同继承,而不是只归孩子一个人。这就跟代位继承形成了鲜明对比:代位继承中,孙子女拿的是去世父母的那一份,去世父母的配偶没有份;转继承中,去世继承人的配偶是有份的。所以,遇到这类问题,第一件事就是搞清楚到底是“先死”还是“后死”,这决定了谁能进来分、怎么分。
第四,给大家几点实务建议。一是继承手续一定要尽早办,不要觉得“房子跑不了”就拖着。拖得越久,越容易发生转继承,牵扯进来的人越多,事情越复杂。二是如果家里有老人去世,先搞清楚所有继承人的在世情况,谁先走的、谁后走的,时间顺序直接决定适用哪种制度。三是如果涉及房产继承,份额计算要分两步走:先析产,把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遗产析出来;再继承,按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则确定各人的份额。四是协商不成要打官司的,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把案由写清楚,是代位继承纠纷还是转继承纠纷,法律关系不同,诉讼请求和举证方向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