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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房产会自动归独生子女一人所有吗?这是不一定的,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误解。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去世时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房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独生子女只是“子女”这一项里的一个人,并不能自动排除其他继承人。也就是说,独生子女不一定能拿到全部房产,具体能拿多少,要看父母去世时还有哪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另外,在现实遗产继承实践中,大家还需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法定继承的份额到底怎么算?举个例子,如果父亲去世,母亲还在,爷爷奶奶也还在,那么父亲名下的房产份额(假设房产是父母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只有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就要由母亲、独生子女、爷爷奶奶四个人共同继承。这样算下来,独生子女能拿到的只是很小一部分。如果爷爷奶奶已经去世,那母亲和独生子女两个人分父亲那一半遗产,独生子女能拿到四分之一。如果父亲去世时爷爷奶奶还在,后来爷爷奶奶也去世了,那么爷爷奶奶从父亲那里继承的份额,还会转由他们的其他子女(也就是独生子女的叔伯姑舅姨)来继承,这就是转继承,独生子女的份额就更少了。所以说,独生子女能继承多少,完全取决于父母去世时还有哪些继承人在世。
其次,很多人以为“我是独生子女,父母的东西当然全部归我”,这个想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权利平等,没有谁优先谁的问题。独生子女只是子女中的一个,并不因为“独生”就享有特权。只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世,他们就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权参与继承。这一点在现实中经常被忽略,等到办手续的时候才发现,还要找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找叔叔姑姑、舅舅姨妈来签字,麻烦得很。
第三,如果父母想确保房产全部留给独生子女,有没有办法?当然有,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父母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独生子女一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只要遗嘱形式合法、内容清晰,就可以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份额。需要注意的是,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如果遗嘱形式不合法,将来在法庭上就可能被认定无效,那就又回到法定继承的老路上去了。
第四,如果父母已经去世,没有遗嘱,现在独生子女想办过户,应该怎么办?实务中有两条路:一是公证继承,全体法定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由公证处查清所有继承人,非继承人要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然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凭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二是诉讼继承,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份额有争议,或者有人不配合,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或调解,再凭生效法律文书去过户。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父母去世后,继承手续一定要尽早办理,不要觉得“反正房子跑不了”就拖着。因为如果拖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去世了,就会发生转继承,继承人范围会扩大,到时候再想办,难度和成本都会大大增加。现实中不少独生子女就是因为拖延,最后不得不和一堆亲戚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实在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