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后再出售,要交哪些税?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继承人取得房屋后再次出售,涉及税种与普通二手房交易基本一致,但有特殊规则:①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以"原值"为依据,继承取得的房屋原值一般按被继承人原购房价格确定,若无法提供原购房凭证,可能被核定征收;②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20%计征(可扣除原值与合理费用,继承环节不视为取得成本),若满足"满五唯一"(持有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条件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③契税由买方缴纳;④印花税、登记费等按当地规定。实务提示:继承后是否立即出售,应测算"满二""满五唯一"的税负差异,往往持有时间跨过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时税负明显下降;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税费承担与实际负担,避免出现"约定由买方承担全部税费"却无法履行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