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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与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后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继承房产的第一步不是"分遗产",而是"析产":①确定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婚后购买、是否以个人财产出资、有无婚内财产约定);②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分出一半归在世配偶;③剩余一半作为遗产,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实务提示:若夫妻一方去世多年未析产、房产登记仍在逝者名下,应先办理继承登记或通过诉讼确认份额;常见错误是把整套房屋都当遗产分割,或把配偶份额纳入继承范围,导致判决被撤销或另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