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处分了配偶的房产份额,效力如何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遗嘱人将整套房屋(含配偶份额)全部留给某个子女的,属于部分无效:处分自己份额的部分有效,处分配偶份额的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若配偶已去世、其份额已成为遗产但尚未分割,则该部分属于全体继承人的共有财产,遗嘱人无权单独处分;在世的配偶可以就自己的一半份额另立遗嘱。实务提示:起草遗嘱时应先明确房产的权属状态——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涉及他人份额的只写"我个人所有的份额";如配偶已故,建议先通过继承、析产明确份额再立遗嘱,或由全体继承人就该部分达成书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