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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扶养人履行义务可取得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扶养人履行义务后可取得房产。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中,蔡某诉庞小某等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对此作出了明确裁判。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求助儿子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戴某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审理法院认为,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办理了殡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庞小某作为戴某的儿子,在戴某患病情况下未履行赡养义务,在戴某去世后又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其主张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行为准则和价值引导,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