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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中的转继承制度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容易混淆但法律后果不同。转继承(又称再继承、连续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转继承人系死亡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遗产未完成实际分割。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核心区别在于:代位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中,被继承人的祖父于2016年去世,其间老人的第三子于2020年去世,其膝下有两个孩子,因而发生了转继承。法院最终判决该房屋由老人的三位子女(各占25%)和去世之子膝下的两个孩子(转继承各12.5%)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