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房屋继承中,一方独自偿还按揭贷款,遗产分割时如何补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被继承人去世时,房屋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形并不少见。为了避免房屋被银行处置或者影响个人征信,部分继承人会继续偿还贷款。待遗产分割时,该继承人往往主张其已经承担了全部贷款,应多分房屋或者由其他继承人给予补偿;而其他继承人则认为,还款属于其自愿行为,不应因此改变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住房按揭贷款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依法负担的债务,在遗产分割时应一并处理。继承人代为偿还贷款,本质上是在清偿遗产债务,并非对房屋重新出资,因此一般不会直接导致继承份额发生变化。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会区分贷款形成的时间及实际偿还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被继承人生前形成的贷款,某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代为偿还的部分,原则上可以认定为其代全体继承人履行了共同应承担的债务,其他继承人应按照各自实际继承的遗产份额承担相应责任。实践中,法院多采取折价补偿或者在遗产分割时予以抵扣的方式处理,而不是直接增加代偿人的继承份额。如果代偿人同时长期独占房屋居住或者出租获利,占有收益与代偿费用也可能一并纳入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