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一直未落户,是否影响房屋继承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实践中,部分非婚生子女因历史原因一直未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落户,或者户口登记在母亲名下。继承开始后,其他继承人往往以未落户、未列入家庭户口簿为由,主张其无权继承被继承人名下房产。那么,户籍登记是否影响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司法实践中,户籍登记并非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条件。继承权来源于法律规定的身份关系,而不是户口登记状态。只要能够依法证明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子关系,非婚生子女即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可以参与包括房屋在内的遗产分割。人民法院通常会重点审查亲子关系是否成立,而不会仅因非婚生子女未落户、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簿或者长期未共同生活,就否定其法定继承资格。当然,如涉及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还需结合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但对于房屋所有权对应的继承权益,一般不因未落户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