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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去世,继承人能否拒绝继续履行过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房屋所有人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全部房款后去世,尚未办理过户。卖方继承人以该房屋属于遗产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买方能否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卖方负有的过户义务属于合同债务,不因卖方死亡而消灭,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继续履行该合同义务。买方有权起诉全体继承人,要求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继承人不能以该房屋是遗产为由对抗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因为被继承人生前已就该房屋作出有效处分,该房屋在法律意义上已不属于可自由分配的遗产。但若买卖合同存在效力瑕疵,如价格严重偏低构成显失公平,或签约时卖方已丧失行为能力,继承人可据此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法院审查时重点关注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房款是否实际支付、卖方签约时是否具备行为能力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