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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继承人继承国内房产的公证认证手续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随着跨国往来增多,外籍继承人继承国内房产的情况愈发常见。此类继承虽不受国籍限制,但需完成严格的公证认证手续,这是保障继承合法有效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中,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公证法》第33条规定,经公证的文书需在境外使用或境外文书在境内使用的,需办理领事认证。公证认证的核心目的是确认境外文书的法律效力,手续主要分为境外公证认证与国内公证两步,缺一不可。

第一,境外文件公证认证。外籍继承人需将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在所在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并且还需要提交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完成境外文书的境内生效备案。但是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

第二,国内继承权公证。外籍继承人需携带经认证的境外材料、房产产权证明等,到国内房产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明确继承份额与资格。

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要忽视文件翻译,二是不要遗漏材料。建议提前梳理材料,咨询专业机构,确保手续合规,顺利实现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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