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共有房产”到“清晰产权”——多子女家庭的分割难题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父母去世后,子女共同继承的房产常因分割问题引发纠纷。根据《民法典》,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包括协商分割、实物分割、折价补偿和变价分割,其中协商分割优先。若房产为平房且可物理分割(如分为独立单元),可按间数分配并办理分户产权;若为楼房,通常采用折价补偿方式,由一方取得产权并向其他共有人支付折价款,折价款可通过评估或竞价确定。
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驳回分割请求:若分割违背公序良俗(如子女要求父母转让产权份额),或共有人均无支付能力且无其他住房,法院会维持共有状态。例如,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起诉要求分割时,法院可能以“违背孝道”为由驳回请求。此外,农村宅基地房的分割需符合村集体规定,非本集体成员的继承人仅能继承房屋,不得翻建,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为避免纠纷,建议在继承开始前签订书面分割协议,明确补偿方式及过户时限,必要时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