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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别漏签字!六种遗嘱形式的“生存指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我手写的遗嘱怎么不算数?”现实中不少人因忽视遗嘱形式要件导致遗愿落空。根据《民法典》规定,合法遗嘱共有六种形式,每种都有明确的生效门槛。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最基础的形式;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则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打印遗嘱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避免篡改风险。

容易踩坑的是口头遗嘱,仅能在危急情况下设立,且危急解除后若能以书面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自动失效。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时,以最后的合法遗嘱为准。此外,继承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担任见证人,否则遗嘱相应部分无效。

特别要注意胎儿的继承权利,遗产分割时必须保留其份额,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保留份额再按法定继承处理。同时,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份额,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立遗嘱人需确保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若涉及夫妻共同房产或他人财产,对应部分遗嘱同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