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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以爱与承诺编织的房屋继承新路径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在传统观念中,房屋继承往往与血缘、亲属关系紧密相连。然而,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与家庭形态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法律工具,将房产的最终归属与晚年生活的照护绑定,走出一条“以房养老、以约定爱”的新型传承之路。

 

一、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遗赠人)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扶养人)签订的协议,约定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作为回报,遗赠人去世后将其房产等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这一制度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8条,具有双务性、有偿性与优先性,是法律对“非血缘亲情”的认可与保障。

 

二、遗赠扶养协议为何在房屋继承中备受青睐?

 

1.破解“养儿防老”困境

对于无子女、子女远居或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的老人而言,遗赠扶养协议提供了一种现实可行的养老方案。通过将房产作为对价,吸引他人悉心照料,实现“老有所依”。

2.优先于遗嘱与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即便存在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只要协议合法有效,房产仍归扶养人所有。

3.保障双方权益,体现契约精神

-扶养人需履行长期照护义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陪护、丧葬安排;

-遗赠人则保留生前对房产的居住与使用权,去世后财产才转移。

-若扶养人未尽义务,遗赠人可解除协议;反之,若遗赠人擅自处分财产,扶养人可主张权利。

 

三、典型案例:法律为善意护航

 

北京市顺义区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九旬老人阮大爷与邻居刘先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先生照顾其晚年生活,阮大爷去世后将5套安置房归刘先生所有。刘先生一家悉心照料12年,老人去世后,其亲属主张继承。法院最终支持刘先生获得全部房产,认定协议合法有效,扶养义务已充分履行。此案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也传递出“善意应被善待”的社会价值。

 

四、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1.明确双方身份与财产信息

-写明遗赠人、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详细列明房产位置、产权证号、建筑面积等,避免歧义。

2.细化扶养义务内容

-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费用承担、精神陪伴、丧葬安排等;

-可约定生活水平标准(如“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3.建议律师见证或公证

-公证可增强协议效力,减少争议;

-若财产重大变动(如拆迁),应及时更新协议。

4.保留履约证据

-扶养人应保存医疗票据、生活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备维权。

5.不得剥夺法定扶养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不能免除子女等法定赡养人的义务,子女仍需承担基本赡养责任。

 

五、与房屋继承的融合趋势

 

遗赠扶养协议正逐渐成为房屋继承的重要补充方式:

 

-对老人而言:是“以房换养”的安心选择;

-对扶养人而言:是付出获得回报的合法途径;

-对社会而言:是缓解养老压力、促进社会互助的创新机制。

 

六、温情与理性的平衡

 

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是法律契约,更承载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托付。它提醒我们:亲情不止于血缘,责任亦可源于约定。在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的今天,这种“以爱换房、以诺守终”的模式,正为更多家庭提供温暖而理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