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房子,千万不能直接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和照顾,会选择将房产赠与子女。房产作为家庭的重要资产,其赠与行为不仅涉及到财产的转移,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和税务问题。然而,在接受父母赠与的房产时,子女千万不能掉以轻心,直接接受而不考虑后续问题。因为,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首先,要明确的是,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在完成法定手续后,一般不能随意要回。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如果受赠人侵害了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等,父母可以起诉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小李的父母将一套房产赠与给他,并约定小李要照顾父母的晚年生活。但小李在接受房产后,对父母不管不顾,不履行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小李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此外,如果赠与行为未经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也可能无法撤销。公证赠与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一旦完成公证手续,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的难度较大。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如捐赠给慈善机构的房产,一般也不允许随意撤销。例如,老张将自己的房产捐赠给了一家慈善机构,并办理了相关的捐赠手续。之后,老张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要求撤销捐赠,收回房产。
其次,接受父母赠与的房产时,子女还需考虑未来出售该房产时可能面临的税费问题。如果赠与的房产在未来出售时增值较大,且受赠人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可能需要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是指购房时间超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根据规定,继承或赠与的房产再出售时,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照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小王接受了父母赠与的一套房产,当时购买价格为80万元,现在市场价值为200万元。如果小王在未来出售该房产且无法提供原值凭证,按照交易总额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2万元;如果按照两次交易差的20%缴纳,则需要缴纳24万元。
为了避免因接受父母赠与的房产而引发纠纷和税费问题,建议子女在接受赠与前与父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房产的归属和权益分配。可以签订书面赠与协议,详细约定房产的用途、出售条件以及税费承担等事项。例如,在赠与协议中可以约定,该房产仅用于子女自住,不得擅自出售;如果未来需要出售,出售所得款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出售房产时产生的税费由子女承担等。
同时,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考虑将赠与行为进行公证,以增加其法律效力和不可撤销性。公证机构会对赠与行为进行审查和见证,确保赠与行为真实、合法、有效。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
如果有更多问题,请拨打咨询刘颖新律师:13671295837